梅仙镇推动殡葬改革和违规墓地整治|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2022-05-20 15:32:14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祖红 | 作者:彭健、张祖红          浏览量:7436

梅仙镇各位父老乡亲:

      你们好!

      尊老爱幼、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建设美好家园是全镇人民的共同愿望。推行殡葬改革,提倡厚养薄葬、节地安葬既可以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也能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移风易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全镇人民的共同责任。

      为秉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范公民的丧事活动抓好“豪华墓”“活人墓”等顽瘴痼疾整治,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以及《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江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平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办发〔2013〕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将我殡葬改革和违规墓地整治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倡导丧事简办。要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孝敬在平时、丧葬重节俭”的传统美德,提倡丧事简办,自觉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全镇居民要依照村规民约办理丧事,自觉做到“五禁止”“五提倡”。“五禁止”即禁止铺张浪费,禁止封建迷信活动,禁止污染环境,禁止乱设丧事场所,禁止乱埋乱葬;“五提倡”即提倡节约简朴治丧,提倡文明悼念方式,提倡村民去世后实行火化,提倡节地生态安葬,提倡文明低碳祭扫。禁止利用公共场所或占道办理丧事活动,出殡时不得沿途燃放鞭炮、抛撒花圈、花篮或冥纸、冥钞;

      (二)严禁乱埋乱葬和违规建墓。全体镇村居民要充分认识整治“活人墓”、“豪华墓”及乱埋乱葬的深远意义,禁止在镇域范围内新建活人墓,禁止修建豪华墓,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范围内新建坟墓。(“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六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和违规建墓的,坚决依法拆除。倡导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价值导向,积极推行树葬、花葬、草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已建的活人墓必须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对修建的豪华墓,能够迁移的,统一迁入公墓山安葬不能够迁移的,要进行整改,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三)提升火化率。国家公职人员死亡后必须火化,村(社区)干部死亡后要求火化,农村村民死亡后提倡火化。

      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殡葬改革的成败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父老乡亲能够支持理解,主动配合参与殡葬改革,自觉执行殡葬法规,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梅仙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责编:张祖红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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